问题 | 遗赠是不是优先于遗嘱继承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规定。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的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遗产分配时,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遵循协议和遗嘱的规定;如果有抵触,遵循协议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遗赠是不是优先于遗嘱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规定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吗 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如果二者不抵触,则遗产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有抵触,则协议优先处理。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也可以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其他个人组织。遗嘱继承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的继承,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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