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怎么认定高跟鞋 |
释义 | 交警认定鞋跟超过四厘米的可以认定为高跟鞋。 跟高:根据相关标准,跟高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就会被认定为高跟鞋,一些地方可能会细化到4厘米或8厘米等。 认定为高跟鞋后处罚的措施如下: 1、口头告知; 2、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穿高跟鞋开车的处罚标准如下: 1、驾驶人不得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否则将处以警告及50元罚款; 2、穿高跟鞋造成事故,将处以200元罚款; 3、驾驶员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及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诉,开车时不得有穿拖鞋、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用手机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 (二)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四)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 (五)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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