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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既遂与未遂如何定性及处理?
释义
    盗窃罪既遂和未遂的量刑标准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盗窃行为达到不同的量刑幅度,将依照较重的规定处罚;如果达到相同的量刑幅度,则以盗窃罪既遂处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盗窃行为的刑罚将根据盗窃财物的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罚。
    法律分析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法律依据: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盗窃罪的定性和处理方式: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及法律适用
    盗窃罪的定性和处理方式涉及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及法律适用。在法律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既遂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财物已被盗窃者占有;而未遂指犯罪行为被中止或未能完成,财物未被盗窃者占有。对于既遂盗窃罪,法律一般会依据盗窃的性质、数量、价值等因素进行定性,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而对于未遂盗窃罪,尽管犯罪未成功,但犯罪行为的危险性仍然存在,法律也会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因此,在处理盗窃罪时,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对于法律适用和刑事判决具有重要影响。
    结语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盗窃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根据不同的情节和量刑幅度进行处罚。对于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盗窃罪,应以盗窃罪既遂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盗窃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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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7: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