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丹东宽甸地区医保有小药钱的单位转到没有小药钱的单位能转吗? |
释义 | 1、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 答:可以的。 2、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答: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转出时: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 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城镇职工转出至沈阳市统筹外,无接收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如何办理? 答:①参保人员到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转移关系等相关手续,办理停保。 ②有个人帐户的经办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 ③经办窗口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将第一联、第三联给参保人员。 ④经办窗口生成《信息表》给参保人员。 4、将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如何办理? 答:①办理单位参保手续。 ②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市医保局经办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医疗保险卡。 ③市医保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联系函》,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邮寄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④市医保局在收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来的参保凭证、《信息表》和应划拨个人账户余额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5、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我市需要携带什么手续? 答:①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保险卡。 6、如果想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我市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①参保职工已办理停保。 ②参保职工办理转出时无欠费。 7、原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结余,结余部分是否可以转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 答:可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以办理资金划转手续,转移的个人账户余额计入我市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 8、我市(沈阳)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结余,结余部分是否可以转入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 答:可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以办理资金划转手续或办理账户返还手续。转移的个人账户余额计入新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办理账户返还手续的可在我市医保局及各医保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月20-25日提取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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