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有哪些补贴? |
释义 | 根据我国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 一、父亲办了低保给女婿领养子女入社保有关系吗 现在低保管理很严,女婿和女儿是一家人。如果岳父岳母享受低保必查女儿和女婿的收入情况。所以岳父岳母享受低保和女婿有关系。可办理低保的对象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二、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多少 失业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合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有数额、时间和领取资格等限制。合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是需要失业人已缴费满一年、属于被动失业、已经在社区办理了失业的登记,时间长度标准是每累计缴费满1年,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最多领取24个月。数目标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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