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确权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确权需要办理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对于房屋而言,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并获得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发证确权在不动产局。对于有不对产权证的房屋,当对房屋真正的所有权有争议时,还可能起诉到法院来确认房屋所有权。 房屋确权手续办理是需要到不动产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的使用权登记、转让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