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跟谁生活? |
释义 | 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子女,一方有特殊情况时可优先考虑其生活权,如绝育、改变环境不利、无其他子女等。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是离婚家庭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在离婚后,父母需要就孩子的生活安排达成协议或者通过法庭决定。监护权的归属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父母的能力、孩子的利益和意愿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教育观念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和健康的成长环境。一般情况下,法院倾向于保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密切联系,并鼓励双方父母共同承担监护责任。如果双方无法就监护权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依法判决,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在解决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时,法律将始终以孩子的福祉为优先考虑。 结语 在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问题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能力、孩子的利益和意愿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和健康的成长环境。无论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还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律都将以孩子的福祉为优先考虑。父母双方应积极协商,为孩子的未来制定合理的生活安排,并共同承担监护责任。如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法判决,以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零九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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