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同比预计增加18.9万 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而且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 2、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同比预计增加32.2万 专升本的计划增量,将投向职教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主要向这些学校增加名额,向预防医学、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倾斜。 3、引导基层就业,扩大选拔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 教育部门将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也指出,“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4、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支持大学生创业 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深入挖掘互谅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鼓励大学生创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