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男方出轨,女方可以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一)对于出轨,又称婚外恋,是指行为人与婚外异性发生拥抱、抚摸、亲吻、性爱等亲密行为。根据情节恶劣程度,我们可以将出轨分为四个层次: 1.暧昧,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暧昧的聊天记录,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手勾肩搭背等。 2.通奸,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临时、隐蔽的性行为,譬如在外开房等。 3.同居,即男方与婚外异性在外面租房或购房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重婚,即男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包括与其举行结婚仪式,在外声称其是男方老婆等。 (二)对于同居、重婚的出轨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那么对于暧昧、通奸的出轨行为,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并不包括暧昧、通奸类出轨,因此人民法院并不支持暧昧、通奸类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一、婚内出轨离婚如何去判,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因配偶婚内出轨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比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暧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而且被告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出轨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一)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婚外情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如果夫妻在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有外遇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二、出轨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出轨包括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一般的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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