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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校长由谁任命
释义
    法律分析: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中小学校长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用管理的,校长流动依具体情况,遵循实绩和实际,取消行政级别,还给校长全权组阁的权利,还给就教职工弹劾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或部门。校长岗位职责: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用心推行素质教育,依法治校,主持全校行政工作。办学思想明确,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善学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校教师的聘用、选拔和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总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领导勤工俭学工作,增收节支,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保障教代会和工会正确行使职权。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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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1: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