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哪些主要任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如下: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5)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6)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