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锦州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 |
释义 | 本文列举了申请城镇户口和“农转非”落户所需的不同材料和办理手续。对于“农转非”落户,除了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暂住证、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而对于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和征用土地落户,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批文、协议和落户人员花名册等材料。 法律分析 申请城镇户口的居民和职工家属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落户申请书; 2. 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 投靠人的原籍户籍证明; 4.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 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非”需要的相关手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生站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 5、房产证; 6、身份证复印件; 7、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 9、一寸免冠照片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人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拓展延伸 根据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和征用土地落户所需材料和流程的不同维度,我们可以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需要提交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重要的材料。其次,对于房屋征收部门征收的房屋,需要提交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此外,对于集体土地征用,需要提交土地征用决定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 在搬迁落户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对搬迁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评估,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 最后,拆迁补偿款需要按照拆迁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如果拆迁补偿款未按期支付,拆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和征用土地落户所需材料和流程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申请城镇户口的居民和职工家属需要提供落户申请书、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的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无业证明(仅限农转非落户)。而申请“农转非”落户的居民和职工家属需要提供落户申请书、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用《流动人口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生回执单》、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入户审批表”和一寸免冠照片4张。对于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和征用土地落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落户人员花名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十七条\t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五条\t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三条\t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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