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要等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后,在房管局能够查到产权证明后才可以,赁购房合同原件和房管局开具的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