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类型写的是自费,影响报销吗 |
释义 | 自费的只要符合报销条件的也是可以报销的,只不过报销的比例低一些,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先行全额自费结清;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住院证、费用清单去医保部门报销即可。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报销范围如下: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综上所述,自费了,如若用户报销的项目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届时,用户可以携带诊断证明、缴费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前往所属地区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报销。如若用户报销的项目不实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如服务项目类、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等,用户是无法进行报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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