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乡镇事业编可以调到县城吗 |
释义 |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借调到县城工作。 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工作上应该兢兢业业,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得井井有条,在各类检查和报送材料中,领导很快就会发现你的才能,当县城需要补充人员的时候,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有很大的机会借调到县城。 目前中央没有文件规定乡镇工作多长时间可以调动到县城,实践证明乡镇上班一天后也可以调动到县城。 调动工作渠道是参加选调考试。想靠组织把你调动,可能性极低,除非你有某方面专长,正是某单位急需人才。升迁调动方式,一般对科员是不可能的,只有你当上乡镇领导,这样组织上根据工作需要,给你交流到县城是有可能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调任规定》第六条 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三)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四)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四)、(五)、(六)项所列条件需适当调整的,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调任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调整时,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实际,对第一款第(四)、(五)、(六)项条件作统一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