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遗嘱可以认定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范围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