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方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评价主要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以及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等因素,确定9个方面评价重点。 法律依据: 《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利剑”作用,以评价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第二条 评价主要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以及2019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地教育发展水平差异、兼顾各级各类教育、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等因素,确定9个方面评价重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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