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尿毒症重疾险中,存在保障空白,如何应对?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尿毒症重疾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患上尿毒症时得到经济保障。但有些险种中可能存在保障空白,导致保障范围不够全面。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应对: 1. 与保险公司协商:首先,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了解保障空白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法。如果保障空白是由于险种设计问题导致的,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修改险种条款,保障范围更为全面。 2. 寻求相关法律帮助: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可以寻求相关法律帮助。例如,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及维权途径。 3. 购买其他险种:如果保障空白无法解决,被保险人可以考虑购买其他险种,以增加保障范围。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保险计划的要求,履行保险义务。保险公司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与被保险人明确约定保险标的和保险事故承担的基本责任范围。保险标的和基本责任范围应当明确具体,并与保险费等费用成正比例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五条 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无欺诈等。企业和其他经营者不得制造、经营劣质商品,不得提供虚假的服务。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为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负有告知和说明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有权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详细情况、质量、价格等情况。企业和其他经营者不得采取拒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货、不予解释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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