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1、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 2、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1、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 2、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注意钱的金额要大写。 三、落款 : 1、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2、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