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能继承?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先被遗弃或虐待且情节严重,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遗嘱继承和遗赠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效,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遗嘱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遗嘱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等情况,则法定继承人将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分析 由于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的,因此在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关于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存在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进行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协议进行办理。如果被继承人先被遗弃或虐待,且情节严重,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类型有哪些情况 法定继承类型有如下情况: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合法遗嘱; 2、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效; 3、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5、遗嘱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 6、遗嘱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一定导致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三)遗赠抚养协议生效后,遗赠扶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兄弟姐妹有房产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有房产继承权。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和半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互有继承权;在收养人的养子女与生子女、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便形成了养兄弟姐妹关系,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亲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间互有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确定姐妹为其继承人,那么继承开始后要按照立遗嘱人的遗嘱发生继承。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法定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先被遗弃或虐待且情节严重,继承人将失去继承权。遗嘱继承和遗赠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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