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饭店要办哪些证件 |
释义 | 开饭店要办理的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当地环保局的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批示、税务登记。 开餐饮店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证件: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餐馆为例,之前餐饮所需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于2016年实行“三证合一”; 目前只要单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人员需要接受食物卫生知识培训,后期有考试,多为选择题,不难。 二、健康证: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字如其名就是体检,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当地环保局的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依据不同地方,不同政策,环评的批示标准也略有不同,以下只标注重要事项:噪音,是否扰民;排污,污水管道和油烟管道的设计是否合理; 餐饮布局平面图,食品加工场所是否合理;店铺具体位置,标注周边设施,是否可从事商业经营。 四、工商营业执照: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实、身份证、健康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 建议办理个体工商户,流程简单,速度快。之后就是刻章,办理组织代码,拿营业执照和副本了。 五、消防批示:按照划定,在店面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顺带一提,很多你想不到的部门都会主动找上门,这一点不用担心。 六、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门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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