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房产过户所需文件有哪些? |
释义 | 广州房产过户所需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测绘图纸、查档证明、评估报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办理二手房过户需注意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提交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协议书、缴税证明等材料;登记审核时限为20日,领证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费用收据;代办登记需委托书,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还需公证。 法律分析 一、广州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要求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二、买卖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的注意事项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3)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4)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结语 办理广州房产过户手续需准备充分:房屋所有权证、测绘图纸、查档证明、评估报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申请表、保证书、买房身份证。注意事项包括: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权属来源证明、协议书、缴税证明。合同需公证的情形有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在外登记的法人及组织。审核时限为20日,领证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费用收据。代办需委托书,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务必审核材料真实齐全,办理后及时归还原件,以免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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