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是否是同一概念? |
释义 | 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变更股东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问题 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新股东持出资证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并且公司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股东名册变更对股权转让合同有何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工商登记的变更。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署转让合同时就已经生效。变更股东名册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内容,而非生效要件,是否变更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的变更使受让方现实地取得股权,从而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时生效;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时需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和程序 股东之间内部转让不需要经过其他的股东同意,股东对外转让及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是部分的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就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他的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没有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的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就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 公司内部股东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二、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公司法》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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