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沈阳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不需要个人前往办理,一般是单位负责职工公积金缴纳事宜;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人事或劳资关系证明文件(包括人事调令、用工合同、聘书等)到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法律依据】: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第七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人事或劳资关系证明文件(包括人事调令、用工合同、聘书等)到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职工账户设立后到办事处或分中心领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