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信息网怎么解除就业合同 |
释义 | 具体方式为: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 3。劳动者给公司带来损害的; 4。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又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自己工作的; 5。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后能否申请失业保险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具备下列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在失业前与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是因本人的意愿而失业的;登记了失业,并且有求职打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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