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原则上以最有利于子女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做出判决。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外籍人士,则需要根据相关国际条约和法律的规定来解决。对于外籍父母离婚的子女,涉及到国籍、居住和抚养等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夫妻一方有外籍国籍的,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按照两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互相订立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往来探视等事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做出判决。” 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涉外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和往来事宜,适用本法第四条、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