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无效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购房合同无效的赔偿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对方的过错,请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合同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 “意向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保证双方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金。 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意向金就属于卖房方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意向金有了相关约定,则买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意向金就不能退了。 但其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一些区别和定义,购房者在购房缴纳“意向金”时一定要谨慎,首先要意识到“意向金”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承诺,是需要履行的双方协议;另外要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意向内容和违约范围和措施。这样你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法律保护。 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意向金”的提法,要么是定金,要么是保证金。对“意向金”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给要注意,一字之差,定义却完全不一样,定金是确定合同生效具有担保性质的押金,而订金只是代表双方达成购房意向的预付款,不具担保性质,他们的区别是,如果卖方违约,合同注明是缴纳定金的能获得双倍定金金额的赔付,而订金则只需退还缴纳款即可,无需双倍赔还。 二、购房合同无效主要包括哪些 (一)以欺诈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二)以胁迫的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生命、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三)乘人之危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地产买卖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定合同,由他们独立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五)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地产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定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六)恶意串通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七)没有签定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房地产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属无效合同。 (八)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九)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十)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十一)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定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十二)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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