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同时报销吗 |
释义 | 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同时报销,一般是先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再通过好医保报销。 两者只能报销实际发生的符合要求的医疗费用,即报销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重复报销相同的医疗费用。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社保中的农村医保,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情况如下: 1、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总之,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不可以同时报销。对于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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