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物证是否是直接证据取决于他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的特点是以物体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其位置反映某些案件事实。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证据: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受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只有经核实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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