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职权
释义
    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意味着监管部门对场所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场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意味着监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
    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意味着监管部门对当事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对题目中的内容进行理解和分析。题目中列举了四个措施,分别是: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接下来,我们需要对每个措施进行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首先,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可以理解为对场所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场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第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进行查阅和复制,以了解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信息。最后,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可以理解为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查封或扣押,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题目中的四个措施进行改写,以保持其意义不变。
    律师补充: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理。这些行为包括:未按照产品标准、未按照生产许可证、未按照强制性认证要求生产、销售产品,或者伪造产地、伪造或者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篡改产品规格、伪造或者篡改产品产地、伪造或者篡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伪造或者篡改产品标识等行为。对于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企业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保证产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四个措施分别是: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