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婴儿医保卡办理流程 |
释义 | 办理流程:新生儿在报入本市户籍后,到户籍所在邻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领取《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卡》和《就医记录册》作为门急诊医疗的就医凭证;再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作为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 办理条件 1.具备上海市户籍; 2.出生3个月内。 办理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 需提供参保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除外,下同)、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医疗保险卡);曾参加过上一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还需填写并提供个人信息确认表(市医保中心已邮寄给个人)。此外: 1、19—59岁就业年龄段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 2、高中复读生需提供高中复读证明; 3、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因大病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有大病病史记录的门诊病历; 5、新生儿应在办妥户口后凭户口薄办理参保手续。 上海外地户籍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 若新生儿不是上海户籍,应该如何办理医保呢? 2018年7月1日上海市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后,申请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居住证达到标准分值,且儿女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可带上孩子的户口本、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这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邻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各类参保对象需提供的资料各不相同,具体所需资料请登录上海医保网站(http://www.shyb.gov.cn)查询,也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或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咨询。参保人如委托他人代办登记、缴费手续的,除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代办人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通知并集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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