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的,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