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接了一个工程现在打算承包给另一个工程队我应该怎么样拟合同呢就是表示对方有任何错误都与我无关 |
释义 | 承包工程合同需要注意:1、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订立承包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3、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我签了一个工程合同现在? 签订工程合同需要注意下列事项:1、合同内容要真实合法;2、合同的条款需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重要条款;3、签订合同的主体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我方把工程承包给一个包工头,然后包工头承包给另一个包工头,期间有工人施工受伤,责任该怎样鉴定? 工地工人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我国对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作出规定的主要是法律依据:《民法典》以及最高法院对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的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工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走这个途径维权,维权对象是包工头、承包工程的老板、业主单位,三者承担连带责任。工伤赔偿理赔步骤详解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4、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如果选择辞职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今年我承包了一个电力基坑工程,对方公司给我一份进场通知书,一份工程量清单请问这事怎么样处? 法律分析:1、工程若没有结算,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2 、若公司已经结算,对方若不给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您好,我有一个室内装修,承包给一个人,工程款按约定支付,但是现在工程还没有完成,承包商说没钱,停工了 进行施工索赔的法律依据是:1、《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符合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陈律师好,我承包了一个60万的工程,现在发包方不肯结算竣工工程款,要怎么办? 发包方拒不结算工程款的,承办方可以进行催告,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的价款。如果发包方仍不支付,承办方可以与发包方协商,将工程折价,除非工程不宜折价或拍卖的除外。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承办方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工程,并就拍卖或者折价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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