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常人拿残疾证是违法的,涉嫌诈骗。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及多重残疾。残疾人证赋予了残疾人享有帮扶、救助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的合法权益。假残疾人证的流通,不仅损坏了残疾人的形象,更对真正残疾人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伪造、买卖及使用假残疾人证均属违法行为。人正常,而通过关系申领残疾证是一种很严重违法行为,而烧毁了不代表没有事了,但总的要看你否有残疾费拿过或拿过多少,如果拿过多的,主动向该部返还全部已拿过残疾款,这样即使处罚,也会得到从宽处理。 不是残疾人通过不正当关系办残疾证,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但当事人违法,靠权力私自为正常人办残疾证的人,视为以权谋私违法。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建立残疾人证动态核查机制。批准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残疾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与残疾人证内容不符的,批准残联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批准残联可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第二十七条 在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残疾评定弄虚作假的; (二)违规办理残疾人证的; (三)刁难残疾人、故意拖延办理的; (四)泄露残疾人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