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税率为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