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物业业主委员会需要业主自行发起并组织成立。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业主有组织的行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进行。” 2.《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第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愿组成,代表业主行使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依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举产生的组织。” 3.《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第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程序和方式。” 因此,物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需要业主自行发起并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委员会组织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