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在上三天班后辞职,仍有权获得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的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上三天班后自己不干了,如果已经正付出了劳动,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的约定来支付给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且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拓展延伸 工人提出工资支付纠纷,雇主面临法律诉讼 在工人提出工资支付纠纷后,雇主面临着严峻的法律诉讼。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有责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工人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法院可能会判决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追加罚款。雇主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应对策略。在法庭上,雇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工人的离职是出于自愿,而不是雇主的原因。此外,雇主还应遵守相关法律,确保雇员的权益得到保护,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有责任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工人提供证据证明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后,法院可能判决雇主支付拖欠工资并追加罚款。雇主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权益和应对策略。在法庭上,雇主需提供证据证明工人离职自愿,遵守法律保护雇员权益,以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