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影楼不能未经被拍摄者的同意,就将为其拍摄的写真卖给广告商。根据法律规定,受委托为他人拍摄的写真,如果当事人对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则著作权归影楼所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影楼可以随意使用该照片,因为被拍摄者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