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这是决定 个人所得税 征收的依据。 扣除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税法规定的扣除额确定。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条件确定当地条件下的税收平衡,平衡各地区的税收负担,简化计算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房产原值:它应该包括各种附属设备,这些设备是不可分割的,其前提或支持设施通常不独立地计算价值。主要有:供暖、卫生、通风等,由纳税人到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相应增加房屋的原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