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带薪病假的规定几天 |
释义 | 一、公司带薪病假的规定几天 1、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2、待遇保障:医疗期不得解除合同(该规定第2条)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该规定第6条)。3、假期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该规定第3条)若公司拒不遵守该规定,应向其人事部门告知该规定的有关精神,督促其遵守该规定,力求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公司仍不配合,可以到所在区县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如仍不能获得解决只能通过劳动诉讼方面得到救济。 二、、国家规定年假带薪休假为几天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哪些情形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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