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卡注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个人医保卡注销流程是:办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和银行业务,携带注销所需材料前往制卡地社保卡服务中心,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需注销的社会保障卡、人力社保相关终止业务办结证明等,提交注销材料,办理注销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