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权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涉外毒品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可以通过充分利用辩护权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辩护权包括提出辩护意见、申请调取证据、质证证人、申请辩护人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人有权自行选择辩护人,也可以不选择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被告人有权对控告他的罪名提出抗辩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被告人或律师可以要求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证人所作的证言有权进行质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告人、律师或者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拘留的申请。” 通过充分利用自己的辩护权,被告人可以在涉外毒品犯罪案件中获取更多的证据和证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被告人应该合法合理行使辩护权,不得以此扰乱法庭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