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的构成要件或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伙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能够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二、合伙企业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陈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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