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人,人数应当在两个以上; 2、有依法订立且内容完善的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