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法探究 |
释义 |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误工费计算规则有哪些?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造成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规则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确定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按照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生前赔偿金、生前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前扶养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生前赔偿金、生前赔偿金。 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计算规则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根据其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受害人的误工费计算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包括误工时间、收入状况以及是否有固定收入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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