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合同如果没有自己约定有效期限则一直有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2、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3、商业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一方违约或产生实际损失时开始计算两年,且受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影响。超出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请求权,即你随时可以起诉但如被告依法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可能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