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产权转让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涉及到贷款、抵押等法律行为,则需要公证。此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公证,以增加合同的证明力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公证,以增加合同的证明力和权威性。” 2.《物权法》第四十四条:“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转让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准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登记证明。” 3.《担保法》第十条:“抵押权设立、变更、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签订协议,写明抵押担保的范围、期间、方式、数额等内容,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因此,尽管法律没有规定房屋产权转让合同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在合同中涉及到贷款、抵押等法律行为时,应当选择公证以提高合同的证明力和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