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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该协议中的行纪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有: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
    4、留置权,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一、行纪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征
    行纪合同有以下特征:1、行纪人应为他人的利益为法律行为。行纪人的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和损失,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委托人出售或购买的财产,如没有特别约定的,在出售前或买进后,都应属于委托人所有,由委托人承担风险。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它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行纪人是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与委托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3、委托人按规定或双方约定向行纪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报酬,以使行纪人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因此,可以说行纪是一种以收取报酬为经济目的的行业。4、行纪人要求特殊。行纪人仅限于国家规定的行纪营业者,并必须经国家登记机构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5、行纪人可以和自己买卖。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履行注意义务,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者损失较少;
    2、按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当委托人指定出售价格或者买入价格时,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办理事务;行纪人以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出售或者以委托人指定的价格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赔偿差额的,买卖对委托人有效;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处置委托物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
    5、承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是行纪关系中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从事购销、寄售等行纪业务的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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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1: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