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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证经营假种子是几个违法行为
释义
    无证经营假种子是两个违法行为.,第一个违法行为是无证经营,违反了《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即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个违法行为是经营假种子,违反《种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还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种子经营的范围、有效期限、有效区域等事项。
    前款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核发许可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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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