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程序违法如何纠正 |
释义 | 对于执行中违法行为的救济途径,可以通过异议复议来解决,对异议复议处理不服,还可以通过审判程序来救济,这些都是可以的,合法的,当然还有我国的申诉信访制度和执行监督制度都是可以用来纠正这些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救济途径和渠道还是很多的,这也是对执行阶段的有效监督手段。 一、民事执行中哪些属于违法执行行为 1、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 执行人员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即具体的执行方法和手段,必须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而未向被执行人送达查封、扣押、冻结清单和裁定书;对登记财产的查封,未依法赴相关部门办理查封登记;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要求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相关款项,却未制作裁定书等,对此类执行人员应当实施而未实施,或实施不当、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改正。 2、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强制执行中,每一项执行措施的实施,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了应当遵守的程序,执行人员在实施执行行为中应当遵循的程序没遵守,或违反相关程序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亦可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如拍卖财产公告天数不符合规定;对于执行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未发出限期履行通知即对第三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等。 二、执行程序违法如何处理 1、经审查发现,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法院裁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令其改正; 2、经审查发现异议理由并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如果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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